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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促进发展笋用竹产业推进就业创业六条措施的通知

作者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    来源:广元市人民政府官网


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广元市林业局

关于印发促进发展笋用竹产业推进就业创业六条措施的通知

(广人社办发〔2020〕59号)


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林业局:

    为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大力促进笋用竹产业发展,支持创业并带动就业,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,现就促进发展笋用竹产业推动就业创业六条措施通知如下。

    一、支持培养引进竹产业发展人才。支持引进竹产业发展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,帮助县区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,建立一支笋用竹丰产栽培、种苗培育、产业开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。以组织实施四川省专家服务团智力服务基层示范活动为载体,邀请竹产业专家来广开展专题讲座、技术培训、对口指导,引导项目单位与来广专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。

    二、开展笋用竹产业技术培训。由林业部门组织人员,人社部门每年培训笋用竹产业技术工200人,培养一批懂造林、精管护的技术带头人。

    三、加强人力资源对接保障。结合笋用竹产业发展,及时、全面、准确收集、发布就业岗位信息,强化人岗对接,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开展用工保障,确保笋用竹产业发展用工需要。

    四、鼓励经营主体吸纳就业。对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且从事笋用竹产业经营的各类主体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,给予1000元/人奖补;对吸纳贫困劳动者10人以上且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从事笋用竹产业经营企业,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补。支持从事笋用竹产业经营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基地,并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。

    五、引导在竹产业链中创业。对从事笋用竹种植、加工、管护等创业项目的个人,按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。对首次创办竹产业链中的小微企业或从事新型竹产业生产经营主体(种植大户),按政策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
    六、开发竹产业公益性岗位。开发笋用竹产业发展技术指导、管护等公益性岗位,安置农村就业困难的劳动者。

    上述政策按照属地原则落实,符合就业创业补助资金(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)管理规定的,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(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)中列支。




 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    广元市林业局

2020年4月23日

发布时间:2020-05-06 11:26:10.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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